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Date:2019-05-18人气 1570
一、销售哪些设备需要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办理销售备案的设备范围为“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非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需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在销售时无需办理销售备案。应取得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能在国内生产、销售。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相关要求,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www.miit.gov.cn(在线办事-无线电和卫星通信-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中查询,或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业务受理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10-68009200/68009208。
二、在2016年《条例》修订发布前,已经取得型号核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时是否需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