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即将更新
Date:2022-05-252022年5月14日,加拿大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拟议的《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2022》,并就该拟议法规启动了为期75天的公众咨询,将于2022年7月28日结束。该拟议法规将在最终法规生效之日起废除并取代《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2012》。
《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2012》是针对多种物质风险管理的一种工具,旨在加拿大境内通过禁止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26种有毒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有一定数量的豁免),防止潜在风险对加拿大环境和公民健康造成伤害。新拟议的《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2022》在现行法规基础上增加对得克隆(DP)和十溴二苯乙烷(DBDPE)及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实施限制,同时,通过取消豁免或为豁免设置期限的方式对已在现行法规管控的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长链全氟羧酸(LC-PFCAs)、六溴环十二烷(HBCD)和多溴二苯醚(PBDEs)以及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施以进一步限制。
●拟增加的得克隆(DP)和十溴二苯乙烷(DBDPE)的管控要求。
禁止生产、使用、销售和进口DP和DBDPE,以及含有DP和DBDPE的产品,但有豁免。拟议的法规将允许DP和/或DBDPE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在获得许可证或属于以下豁免之一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其活动长达三年:
(1)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销售和进口含有DP的飞机发动机风扇罩摩擦条产品及其配套产品,以及正在使用和销售含有此类风扇罩摩擦条的飞机;
(2)在最终法规发布后的5年内,使用、销售和进口含有DBDPE的颗粒或薄片,用于制造电线电缆产品;
(3)在最终法规发布后的5年内,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含有DP和/或DBDPE的电子电器设备、车辆和特定零件;
(4)在最终法规发布后20年,使用、销售和进口含有DP和/或DBDPE的为电子电器和车辆配套的特定替换零件;
(5)正在使用和销售的豁免车辆和电子电器设备;
(6)使用和销售所有含有DP和/或DBDPE的产品,这些产品在拟议法规生效时正在使用或库存中。
●已在现行法规管控物质的要求变更
(1)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长链全氟羧酸(LC-PFCAs)
拟议的法规将:
1.产品(包括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中PFOA、PFOS和LC-PFCAs的存在,在各自总浓度小于或等于1 ppm时被认为是非有意添加的。
2.废除允许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PFOS或含有PFOS的设计用于光阻剂或光刻过程的抗放射涂层或照相胶片、纸张和印版的产品。
3.废除允许使用含有PFOS浓度等于或低于10 ppm的用于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的豁免;
4.废除允许进口和使用含有PFOA和LC-PFCAs的产品供个人使用的豁免;
5.废除允许使用、销售或进口含有PFOA和LC-PFCAs的用于消防的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的豁免,但继续豁免:
2025年12月31日之前,在所有释放物都以环保的方式得到控制和处理下,使用含有PFOA和LC-PFCAs的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来测试消防系统;
2025年12月31日之前,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含有PFOA和LC-PFCAs的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控制液体燃料蒸汽和液体燃料火灾。
6.废除允许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含有PFOA和LC-PFCAs的制成品的豁免,但继续豁免:
使用和销售含有PFOA和LC-PFCAs的制成品,这些制成品在拟议法规生效时正在使用或库存中;
在规定的时间内,特定半导体的使用、销售和进口,以及正在使用和销售含有这些半导体的制成品的。
7.废除允许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2016年12月23日之前制造或进口的含有PFOA和LC-PFCAs的产品(非制成品)的豁免。
(2)多溴二苯醚(PBDEs)
拟议的法规将:
1.物质、混合物、聚合物或树脂中每种PBDE同系物【例如十溴二苯醚(Deca-BDE)、五溴二苯醚(Penta-BDE)】的存在,在浓度小于或等于10 ppm时被认为是非有意添加的。
2.除物质、混合物、聚合物或树脂外的其他所有产品中PBDE同系物的存在,在总浓度小于500 ppm时被认为非有意添加的。
3.废除允许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含有PBDEs的制成品的豁免,但豁免:
2036年12月31日前,使用、销售和进口含有十溴二苯醚(Deca-BDE)的特定车辆更换部件,以及正在使用和销售的含有这些更换部件的车辆;
进口含有十溴二苯醚(Deca-BDE)的塑料运输托盘,这些托盘用于将货物带入加拿大,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空箱返回原产国。前提是托盘上贴有标签,以确定托盘不得在加拿大处置或回收,并提供所有人的联系信息;
使用和销售含有PBDEs的制成品,这些制成品在拟议的法规生效时正在使用或库存中。
4.废除允许使用和销售2016年12月23日之前制造或进口的含有十溴二苯醚(Deca-BDE)的产品(非制成品)的豁免。
(3)六溴环十二烷(HBCD)
现行法规仅禁止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HBCD物质,以及含有HBCD的发泡和挤塑聚苯乙烯泡沫。而拟议的法规将
1.产品中HBCD的存在,在浓度小于或等于100 ppm时被认为是非有意添加的;
2.禁止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所有其他含有HBCD的产品,但豁免:
2025年12月31日前,使用、销售和进口含HBCD的车辆更换部件;以及正在使用和销售的含有这些更换部件的车辆;
使用和销售含HBCD的产品,这些产品在拟议的法规生效时正在使用或库存中。
3.废除允许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2017年1月1日之前制造或进口的HBCD的豁免。
拟议的《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2022》除作上述修订变更外,还对现行法规做了如下调整:
通过将所有特定物质豁免合并到一个附表中,简化现行法规内容;
澄清允许继续使用和销售加拿大库存产品的条款仅适用于最终法规生效前在加拿大进口或制造的产品;
删除多余的术语“许诺销售”,因为该活动属于术语“销售”的范围;
更新电子记录的保留要求,并明确所有记录必须保存在加拿大。
相关建议:随着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的不断更新,管控的有毒物质将越来越多。虽然这并非一部新法规,但是大多数企业对这一法规并不了解。中国作为加拿大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为了有效应对法规要求,首先,企业应全面了解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的要求,并密切关注法规的更新,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出口产品符合法规要求。其次,结合有毒物质的用途,针对法规管控的有毒物质展开供应链调查,加强原辅料管理,在供应链和生产过程中淘汰相关物质的使用,必要时进行检测。同时根据法规规定,管控物质的浓度或含量应由ISO/IEC 17025:2005认可的实验室测试。企业应选择公正、合格的第三方实验室。除了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外,应该加强产品设计控制和质量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有害物质的使用,探寻更环保绿色的替代品。相关企业应加强对产品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自身产品质量,以符合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新要求。